重庆市荣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(原荣昌县消费者协会),成立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三日,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更名为荣昌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,二○○一年三月三十日再次更名为重庆市荣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,荣昌消委会目前下设9个分会,251个投诉站,18个维权办公室,2个宣教站,现有理事54名,专职工作人员5人,其中行政编制1人,事业编制4人。荣昌消委会在重庆市消委、荣昌县委、县政府、县工商局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认真履行《消法》赋予的职能职责,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,引导大众消费,化解社会矛盾,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为荣昌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
20年来,在历届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848件,已经解决4810件,解决率99.38%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.7319万元,不予受理投诉473件,其中欺诈行为加倍赔偿26件,赔偿金额6.86万元,移送有关行政部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42件,罚没额98万余元,接待消费者来信来电来访及咨询8万余人次,收到各类表扬信封114,锦旗28面,荣昌县消委会先后于一九九五年荣获四川省消费者协会先进集体,二○○三年、二○○四、二○○五、二○○六连继四年被重庆市消委会评为优胜单位,并于二○○五获得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3.15荣誉奖(集体)。荣消委多次得到县领导和广大消费者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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